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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,配合国家旅游局开展“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”活动,按照四川省“导游、讲解员、景区形象大使大赛”安排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10年眉山“水天花月杯” 导游、讲解员大赛暨2010年四川导游、讲解员、景区形象大使眉山选拔赛。现将比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赞景区风光,说东坡文化,展家园魅力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眉山市旅游局、眉山市旅游协会
冠名单位:水天花月旅游度假区
协办单位:东坡区旅游局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
成立2010年眉山“水天花月杯” 导游、讲解员大赛暨2010年四川导游、讲解员、景区形象大使眉山选拔赛领导小组:
组 长:陈维辉 市旅游局局长、市旅游协会会长
副组长:李四清 市旅游局副局长、市旅游协会常务副会长
王学芳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
徐得心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、市旅游协会副会长
成 员:黄定国 东坡区旅游局局长
魏众侪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
杨海燕 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科长、市旅游协会秘书长
黄 艳 市旅游局执法支队支队长
夏明月 水天花月旅游度假区市场部负责人
洪 媚 移动眉山分公司客户部要客中心主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规范管理科,杨海燕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。
三、比赛内容及参赛条件
1、2010年眉山“水天花月杯” 导游、讲解员大赛暨2010年四川导游、讲解员眉山选拔赛
参赛对象:全市导游从业人员,包括持证导游和景区讲解员。
参赛条件:凡热爱旅游事业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业务能力、无违规记录的导游、讲解员都可参加比赛。
比赛内容:导游综合素质测试、景点模拟讲解,导游业务及相关知识问答、才艺展示等内容。语种为普通话。
2、2010年四川景区形象大使眉山选拔赛
参赛对象: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各行业人士,性别不限,女身高160cm以上、男身高170cm以上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。
参赛条件:热爱四川,热爱旅游,健康向上,无不良社会记录;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,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亦可报名;普通话标准,语言表达能力较强。
比赛内容:自我介绍、形体展示、自选景区推广介绍、知识问答、才艺表演。语种为普通话。
四、报名及组织
参赛报名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,以区县旅游局为单位进行组织。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由区县旅游局统一组织填写报名表,6月13日前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),联系电话:38168548。
五、赛程安排
比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,各阶段安排如下:
(一)初赛
初赛依据选手的形象、气质,着重考察其讲解水平、普通话水平和个人综合才艺。
1、时间:6月18日上午8:30—12:00,“导游、讲解员”初赛;下午2:00—6:00,“2010年四川景区形象大使”初赛。
2、地点:眉山市润丰酒店7楼会议室。
3、形式:面试
4、比赛内容:自我介绍、景区讲解、才艺展示。
5、评选出参加复赛的人员:
(1)“导游、讲解员”复赛人员:持证导游6人,景区(点)讲解员6人。
(2)“2010年四川景区形象大使”复赛人员6人。
(二)复赛
1、时间:6月28日下午1:00。
2、地点:水天花月景区。
3、参加对象:通过初赛的选手。
4、比赛形式:面试
5、比赛内容:
(1)景点介绍:自选景点进行介绍、讲解,时间三至五分钟;
(2)知识问答:现场抽题,限时回答知识问题,时间两分钟;
(3)才艺表演:参赛选手在五分钟内进行个人才艺展示。
六、奖励
(1)2010年眉山“水天花月杯” 导游、讲解员大赛暨2010年四川导游、景区讲解员眉山选拔赛:复赛评比出前3名持证导游、前2名景区讲解员分别授予眉山“好导游”、“优秀讲解员”称号,其余为优胜奖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金。前3名持证导游和讲解员分别推荐参加全国导游、讲解员大赛四川选拔赛。
(2)“2010四川景区形象大使”眉山选拔赛:复赛评比出前3名景区形象大使参赛选手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金,并推荐参加2010四川景区形象大使选拔赛。
(3)评选最佳人气奖:报名结束后,开通12580语音投票系统,采用拨打12580进行投票评选最佳人气奖,复赛开始前结束投票,按得票从高到低评选出前3名,获得2010年眉山“水天花月杯” 导游、讲解员大赛暨2010年四川导游、讲解员、景区形象大使眉山选拔赛“最佳人气奖”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金。
眉山市旅游局 眉山市旅游协会
二0一0年六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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